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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征地拆迁,二审成功维权的案例
更新时间:2017-07-20 12:14阅读次数:

【维权小提示】:

1、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冷静,避免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错失更大的利益。同时遇到一些不公正现象时,更要保持冷静,采用合法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实施一些极端行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要谨慎行事,尤其在签订一些协议或者承诺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律师,避免自身的损失。
3、保留证据,对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公告,拆迁协议书的等证据一定要保留好,遇到强拆是要及时拍照或者录像,将证据固定,要知道打官司最关键的就是打的证据,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最终赢得胜利。
4、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征地拆迁类案件往往会涉及很多复杂专业的知识,普通人无法胜任,为了减少损失,节约时间,应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一定要有耐心,诉讼就像一场马拉松,谁坚持到终点谁就能顺利,所以在曲折的维权道路上,一定要有耐心和恒心,相信自己的律师,最终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案情简介】:
上诉人:黄先生
委托代理人:原江律师
被上诉人:河北省某区人民政府
黄先生的祖屋及现居住地所在地块被挂牌拍卖,但是黄先生从未看到任何关于拆迁的有效公告及《拆迁许可证》。关于征收补偿及搬迁事宜,拆迁方也从未征求过黄先生的意愿。自2015年12月20日开始,中标的公司为了达到逼迁目的,开始对黄先生采取各种卑劣的逼迁手段,不断采取断水、断电、阻挠相关部门恢复水电、打人、封路、挖沟、引洪水浸屋、放蛇入屋、夜晚放高音喇叭制造噪音骚扰、半夜燃放爆竹、派人实施恐吓、抽水并伴垃圾粪水浸屋、破坏房屋设施设备、围蔽房屋、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强行填埋房屋、接二连三地强行拆平了几栋房屋、限制自由进出等暴力逼迁手段,使黄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犯。
黄先生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行政作为。街道工作人员也多次来到现场了解情况,但并未阻止中标公司的暴力逼迁行为,也并未就征收补偿一事向黄先生提供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河北省某区人民政府面对黄先生的多次情况反映、信访及投诉,更是行政不作为,并未尽到主管单位应有的法定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开始踏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黄先生在多方维权未果的情况下,决定提起诉讼,但是在一审的时候,黄先生并未聘请律师,对于相关的法律问题理解不清,导致一审败诉,诉讼请求被驳回。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黄先生决定上诉,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训,黄先生决定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自己办理此案。

【北上求助,律师介入】:
黄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北京,找到原律师,将自己的案情、强拆中遭遇的不公,自己的维权经过,以及一审的案卷材料一一向原律师进行说明。原律师在听完黄先生的介绍后,仔细阅读了相关的资料,并对黄先生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且将黄先生在一审中的错误一一指出了,让黄先生明白了,征地拆迁案子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只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才能在遇到对方强大攻略的时候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黄先生在听完原律师的细致分析后,非常满意,和原律师签订了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让原律师全权负责自己的上诉事宜。 
 
【细致分析,实地调查】
在接受黄先生的委托后,原律师立即组织自己助手开会讨论,确定了初步的维权方案,然后与助手赶到当地,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搜集各种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精彩庭审,法院认可】:
众所周知,征地拆迁律师的工作不仅是在法庭内,更多的庭审下的准备,但是庭审是一个最重要的地方,甚至有这种未开过庭的律师不算是真正的律师的说法,原江律师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本次庭审中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明确的逻辑思维,以及全优的开庭表现完全的征服了所有参审的人员,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本案是行政不作为纠纷,争议焦点是该区人民政府是否正确履行了其行政职责。黄先生是涉案土地上房屋的权利人,其对涉案房屋享有相关利益。
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欠当,判决驳回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有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审的的行政判决;
二、限该区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黄先生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作出处理。
 
【律师说法】: 
这次案件当事人遭遇了强拆,合法权益受到多次侵害,当时当事人没有屈服,而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律师和委托人的相互配合之下,案件有了着最终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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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征地拆迁,二审成功维权的案例
更新时间:2017-07-20 12:14阅读次数:

【维权小提示】:

1、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冷静,避免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错失更大的利益。同时遇到一些不公正现象时,更要保持冷静,采用合法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实施一些极端行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要谨慎行事,尤其在签订一些协议或者承诺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律师,避免自身的损失。
3、保留证据,对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公告,拆迁协议书的等证据一定要保留好,遇到强拆是要及时拍照或者录像,将证据固定,要知道打官司最关键的就是打的证据,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最终赢得胜利。
4、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征地拆迁类案件往往会涉及很多复杂专业的知识,普通人无法胜任,为了减少损失,节约时间,应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一定要有耐心,诉讼就像一场马拉松,谁坚持到终点谁就能顺利,所以在曲折的维权道路上,一定要有耐心和恒心,相信自己的律师,最终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案情简介】:
上诉人:黄先生
委托代理人:原江律师
被上诉人:河北省某区人民政府
黄先生的祖屋及现居住地所在地块被挂牌拍卖,但是黄先生从未看到任何关于拆迁的有效公告及《拆迁许可证》。关于征收补偿及搬迁事宜,拆迁方也从未征求过黄先生的意愿。自2015年12月20日开始,中标的公司为了达到逼迁目的,开始对黄先生采取各种卑劣的逼迁手段,不断采取断水、断电、阻挠相关部门恢复水电、打人、封路、挖沟、引洪水浸屋、放蛇入屋、夜晚放高音喇叭制造噪音骚扰、半夜燃放爆竹、派人实施恐吓、抽水并伴垃圾粪水浸屋、破坏房屋设施设备、围蔽房屋、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强行填埋房屋、接二连三地强行拆平了几栋房屋、限制自由进出等暴力逼迁手段,使黄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犯。
黄先生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行政作为。街道工作人员也多次来到现场了解情况,但并未阻止中标公司的暴力逼迁行为,也并未就征收补偿一事向黄先生提供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河北省某区人民政府面对黄先生的多次情况反映、信访及投诉,更是行政不作为,并未尽到主管单位应有的法定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开始踏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黄先生在多方维权未果的情况下,决定提起诉讼,但是在一审的时候,黄先生并未聘请律师,对于相关的法律问题理解不清,导致一审败诉,诉讼请求被驳回。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黄先生决定上诉,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训,黄先生决定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自己办理此案。

【北上求助,律师介入】:
黄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北京,找到原律师,将自己的案情、强拆中遭遇的不公,自己的维权经过,以及一审的案卷材料一一向原律师进行说明。原律师在听完黄先生的介绍后,仔细阅读了相关的资料,并对黄先生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且将黄先生在一审中的错误一一指出了,让黄先生明白了,征地拆迁案子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只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才能在遇到对方强大攻略的时候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黄先生在听完原律师的细致分析后,非常满意,和原律师签订了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让原律师全权负责自己的上诉事宜。 
 
【细致分析,实地调查】
在接受黄先生的委托后,原律师立即组织自己助手开会讨论,确定了初步的维权方案,然后与助手赶到当地,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搜集各种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精彩庭审,法院认可】:
众所周知,征地拆迁律师的工作不仅是在法庭内,更多的庭审下的准备,但是庭审是一个最重要的地方,甚至有这种未开过庭的律师不算是真正的律师的说法,原江律师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本次庭审中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明确的逻辑思维,以及全优的开庭表现完全的征服了所有参审的人员,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本案是行政不作为纠纷,争议焦点是该区人民政府是否正确履行了其行政职责。黄先生是涉案土地上房屋的权利人,其对涉案房屋享有相关利益。
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欠当,判决驳回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有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审的的行政判决;
二、限该区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黄先生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作出处理。
 
【律师说法】: 
这次案件当事人遭遇了强拆,合法权益受到多次侵害,当时当事人没有屈服,而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律师和委托人的相互配合之下,案件有了着最终完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