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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成功案例之《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来了,当事人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7-08-14 13:37阅读次数:

前言

看过许多网友的留言,其中不乏网友就自己拆迁维权成功或失败的经历给出的经验分享,诸多失败案例中,最令人痛心的一类无疑就是被拆迁人当时因为不懂法,也没有意识到求助专业拆迁律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错过重要的维权程序启动机会,最终痛失房/地,也因此与合理补偿失之交臂。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成功案例的开始也并不那么顺利和美好,但好在机智的被拆迁人肖女士及时意识到拆迁维权过程中,专业拆迁律师的运作最关键,在第一时间委托京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业拆迁律师韩建业为自己代理该案件,并在韩律师的鼎力帮助下取得了至关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案情简述

2017年2月,长春市xx区人民政府以某土地项目的名义对本案当事人肖女士经营的加工厂进行征收,但给出的征收补偿却明显低于合理合法的标准,如果肖女士接受了这样的补偿条件,那么甚至无法维持日后正常的生活生计。

因此,肖女士表示拒签对方送来的补偿协议,要求对方给出合理的补偿条件。

但肖女士左等右等,等来的却不是合法公道并更有诚意的补偿条件,而是xx区政府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经营加工厂多年,不畏生意场的风雨磨砺,肖女士显然也是有胆有识的聪明人,惊愕之下,肖女士很快发觉到这样消极等待的结果只能是被动挨打,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不能因为一场莫名的征收“事故”毁于一旦。要想防止土地被对方强征强收,并在此基础上取得合理补偿,只有请专业人士介入才能实现。

经过了解比较,肖女士迅速果断地决定委托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韩建业为自己代理案件,讨一个公道。

案情研判

当务之急是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经验丰富的韩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对本案中进行到现在的整段征收过程进行了仔细研究。

结合事实的了解以及多年处理拆迁维权案件的经验,韩律师很快发现了本案中征收方存在几个至关重要的违法点和明显错误:1)评估机构并非按照法律规定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单方指定;2)评估报告的评估时点明显错误;3)评估报告给出的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且巨大的偏差;4)征收方在给出拆迁补偿条件时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给出应支付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机器设备搬迁补助/重置费用等补偿。

这诸多违法点和错误行为给肖女士带来的直接伤害就是,肖女士无法得到应得的补偿安置。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正常取得应得的拆迁补偿安置,但本案中最紧急的情况却是,被征收人肖女士之前因为缺乏对法律程序的了解,在拒签补偿协议后错过了申请行政裁决的时机,征收方抓住这个机会向肖女士作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如果对方再就该份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肖女士的维权之路必将更加艰难。

凭着深厚的法律专业积淀以及多年的拆迁维权案件办案经验,韩律师迅速为肖女士分析利害,制定出维权方案,并敏锐地指出,想实现维权的最终目的,当务之急是先撤销这份《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防止对方强征厂房,令肖女士失去更多谈判筹码,承受更多损失

成功取得阶段性胜利

长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确定了维权方向,最重要的就是这第一枪该怎么打响。

对案件情况早已了然于胸的韩律师立即帮助当事人肖女士向长春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征收方即xx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长春市xx区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2017】第xxx号)。

在申请书及复议过程中,韩律师直击对方要害,明确指出对方的违法点

第一,征收方在确定评估机构时存在程序违法,作出的评估报告也存在明显错误。

第二,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时给出补偿安置条件时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应给付被征收人的各部分补偿,由此引发被征收人的不满,但却罔顾被征收人的合理意见。

第三,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没有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土地征收程序,剥夺了肖女士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听证权利,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

第四,被申请人无权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其以自己的名义向肖女士作出该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明显的越权行政,当属无效。

综上,xx区作出的该《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应予撤销。

韩律师为被征收人表达诉求时所依据的事实清楚,提出的复议申请意见明确、正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明晰、正确,得到了复议庭的认可和支持。

最终,长春市人民政府认定被申请人即xx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该《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主要事实不清,提供证据不足,行政程序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31e10001143dc9da9848

 

至此,在韩建业律师的帮助下,肖女士成功抢占维权之战中至关重要的第一个堡垒,赢得了后续争取合理征收补偿的关键筹码。

尽管维权之路仍旧会有艰难险阻,但相信,在韩律师的专业运作下,肖女士一定能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取得自己满意的高补偿,继续经营自己的美好事业。

律师说法

拆迁,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直接碰撞,在这个过程中一切都可能存在变数。

京尚拆迁律师迫切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从这个案例中得到这样的启发:

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征收方蛮不讲理违法强逼等情况时,不管对方有多大的权力,不管对方有多么的凶神恶煞,都不要因为害怕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在很多时候,权利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如果在最开始的时候,被征收人想要靠自己的力量维权,却因为缺乏对法律的了解遭遇阶段性挫折,也不要因此懊恼,毕竟术业有专攻,不管被征收人在自己工作生活的领域有多么成功,放到法律领域,尤其是遇到拆迁维权这个艰涩的法律方向,一头雾水都是很正常的。

只要被征收人抱着维权的坚定信念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并给律师最大程度的信任和配合,那么不管案件已经进展到哪个阶段,通过律师的专业运作,成功都是有极大可能到来的!

 


动迁案例
京尚成功案例之《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来了,当事人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7-08-14 13:37阅读次数:

前言

看过许多网友的留言,其中不乏网友就自己拆迁维权成功或失败的经历给出的经验分享,诸多失败案例中,最令人痛心的一类无疑就是被拆迁人当时因为不懂法,也没有意识到求助专业拆迁律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错过重要的维权程序启动机会,最终痛失房/地,也因此与合理补偿失之交臂。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成功案例的开始也并不那么顺利和美好,但好在机智的被拆迁人肖女士及时意识到拆迁维权过程中,专业拆迁律师的运作最关键,在第一时间委托京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业拆迁律师韩建业为自己代理该案件,并在韩律师的鼎力帮助下取得了至关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案情简述

2017年2月,长春市xx区人民政府以某土地项目的名义对本案当事人肖女士经营的加工厂进行征收,但给出的征收补偿却明显低于合理合法的标准,如果肖女士接受了这样的补偿条件,那么甚至无法维持日后正常的生活生计。

因此,肖女士表示拒签对方送来的补偿协议,要求对方给出合理的补偿条件。

但肖女士左等右等,等来的却不是合法公道并更有诚意的补偿条件,而是xx区政府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经营加工厂多年,不畏生意场的风雨磨砺,肖女士显然也是有胆有识的聪明人,惊愕之下,肖女士很快发觉到这样消极等待的结果只能是被动挨打,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不能因为一场莫名的征收“事故”毁于一旦。要想防止土地被对方强征强收,并在此基础上取得合理补偿,只有请专业人士介入才能实现。

经过了解比较,肖女士迅速果断地决定委托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韩建业为自己代理案件,讨一个公道。

案情研判

当务之急是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经验丰富的韩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对本案中进行到现在的整段征收过程进行了仔细研究。

结合事实的了解以及多年处理拆迁维权案件的经验,韩律师很快发现了本案中征收方存在几个至关重要的违法点和明显错误:1)评估机构并非按照法律规定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单方指定;2)评估报告的评估时点明显错误;3)评估报告给出的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且巨大的偏差;4)征收方在给出拆迁补偿条件时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给出应支付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机器设备搬迁补助/重置费用等补偿。

这诸多违法点和错误行为给肖女士带来的直接伤害就是,肖女士无法得到应得的补偿安置。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正常取得应得的拆迁补偿安置,但本案中最紧急的情况却是,被征收人肖女士之前因为缺乏对法律程序的了解,在拒签补偿协议后错过了申请行政裁决的时机,征收方抓住这个机会向肖女士作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如果对方再就该份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肖女士的维权之路必将更加艰难。

凭着深厚的法律专业积淀以及多年的拆迁维权案件办案经验,韩律师迅速为肖女士分析利害,制定出维权方案,并敏锐地指出,想实现维权的最终目的,当务之急是先撤销这份《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防止对方强征厂房,令肖女士失去更多谈判筹码,承受更多损失

成功取得阶段性胜利

长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确定了维权方向,最重要的就是这第一枪该怎么打响。

对案件情况早已了然于胸的韩律师立即帮助当事人肖女士向长春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征收方即xx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长春市xx区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2017】第xxx号)。

在申请书及复议过程中,韩律师直击对方要害,明确指出对方的违法点

第一,征收方在确定评估机构时存在程序违法,作出的评估报告也存在明显错误。

第二,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时给出补偿安置条件时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应给付被征收人的各部分补偿,由此引发被征收人的不满,但却罔顾被征收人的合理意见。

第三,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没有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土地征收程序,剥夺了肖女士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听证权利,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

第四,被申请人无权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其以自己的名义向肖女士作出该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明显的越权行政,当属无效。

综上,xx区作出的该《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应予撤销。

韩律师为被征收人表达诉求时所依据的事实清楚,提出的复议申请意见明确、正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明晰、正确,得到了复议庭的认可和支持。

最终,长春市人民政府认定被申请人即xx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该《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主要事实不清,提供证据不足,行政程序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31e10001143dc9da9848

 

至此,在韩建业律师的帮助下,肖女士成功抢占维权之战中至关重要的第一个堡垒,赢得了后续争取合理征收补偿的关键筹码。

尽管维权之路仍旧会有艰难险阻,但相信,在韩律师的专业运作下,肖女士一定能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取得自己满意的高补偿,继续经营自己的美好事业。

律师说法

拆迁,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直接碰撞,在这个过程中一切都可能存在变数。

京尚拆迁律师迫切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从这个案例中得到这样的启发:

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征收方蛮不讲理违法强逼等情况时,不管对方有多大的权力,不管对方有多么的凶神恶煞,都不要因为害怕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在很多时候,权利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如果在最开始的时候,被征收人想要靠自己的力量维权,却因为缺乏对法律的了解遭遇阶段性挫折,也不要因此懊恼,毕竟术业有专攻,不管被征收人在自己工作生活的领域有多么成功,放到法律领域,尤其是遇到拆迁维权这个艰涩的法律方向,一头雾水都是很正常的。

只要被征收人抱着维权的坚定信念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并给律师最大程度的信任和配合,那么不管案件已经进展到哪个阶段,通过律师的专业运作,成功都是有极大可能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