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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拆迁律师谈:做“最牛钉子户”,就能多拿拆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7-09-18 15:15阅读次数:

当第一例在道路拓宽项目中因认为补偿偏低拒绝搬迁、选择“钉”在原地的钉子户案例出现在新闻中时,人们还带着猎奇的心态将其当做矗立在道路中间的“奇特景观“看待,颇有些津津乐道。但随着各地各类型“最牛钉子户”被越来越多地报道出来,一部分对补偿条件不满的被拆迁人心思便活络了起来,开始抱着只要“钉”在原地就能如愿多拿补偿的幻想。

不得不说,这些“借鉴前人拒签经验”的被拆迁人在无奈之余,也有些无理智跟风之嫌。

在开始后文之前,京尚拆迁律师要先对有这种打算的被拆迁人说一句,钉子户,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就拿这次报道中僵持了14年终于搬迁的上海“最牛钉子户”老张一家来说,从2003年开始动员搬迁,到今天(9月15日)之前全部搬空交出钥匙,老张一家最初对补偿条件的期待是按照两个宅基地算,给六套安置房。但直至今年八月份老张最终签下补偿协议同意搬迁,老张也并没有如愿获得那六套安置房,那份一开始不被承认的宅基地证明仍旧未被认可。

对于外界盛传的“老张一家获得了6000万补偿款”,老张也只是无奈表示,并没有多拿到房子和钱。

根据新闻报道,老张一家最终获得了大中小三套动迁房,以及按照多子女政策享有的一套给老张已婚女儿的安置房,总共4套房子, 还有230万元补偿款,另有每年6万余元的过渡安置费。如果有经常关注拆迁补偿标准的朋友看到这里就会发现,老张一家僵持了14年获得的补偿也并没有超出旁观者的预期,相较14年日夜不安的生活来说,最终得到的这些补偿到底值不值得,已经很难定论了。

而在一些媒体剑走偏锋、独辟蹊径的采访通稿中京尚拆迁律师敏感地发觉出一些很关键的细节——比如媒体渲染的街道干部作为老张儿子的老同学,多年坚持走访慰问老张一家、以情动人的牌路;比如老张家长辈最初同意按照镇动迁办的补偿方式要一块宅基地,是老张儿子想要商品房不同意签字,老张一家最终反悔,之后才一直“钉”在原地14年;再比如今年8月老张最终签字前街道干部曾向老张表示再不签字搬迁将启动司法强拆程序,届时补偿条件会更低,老张一家也没有机会再“钉”下去......

结合这些细节,京尚拆迁律师认为,对其他被拆迁人来说,老张一家这十四年的坚持并没有什么广义上的正面指导意义。

先,如果做“钉子户”就能多获补偿,那么坚持了14年的老张一家没有理由不获得“天价补偿”。所以,就算在其他案例中有“钉子户”取得了远超最初的补偿标准的拆迁补偿,决定性的原因也不是“钉子户”。那么老张一家过了14年饱受非议的生活,补偿究竟有没有提高呢?

京尚拆迁律师认为,这个标准较一开始还是有提高的。所以说白了,拒绝搬迁仅仅是被拆迁人手里的一张辅助牌,拆迁补偿究竟能不能提高,靠的不是单纯“钉”在原地的毅力,而是能否在坚持的过程中借助法律手段打出更多好牌。

次,多数新闻通稿中都出现的关于拆迁办/街道干部关于政策必须“一脉相承”不能随意变动的坚持。但尽管秉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老张一家的拆迁补偿还是较最开始有所提升。所以拆迁动员干部在这十四年的走访、以情动人的工作过程中,其实不仅仅是在“感化”影响被拆迁人老张,这也是一个很明显的协商谈判的过程。

所以京尚拆迁律师必须向被拆迁人再次强调,拒绝搬迁、做“钉子户”只是为了保住房子,而房子不被推到的最大作用是,其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在谈判桌上的关键筹码。如果一开始老张家的房子就被推了,不知道大家会不会相信会有干部为了说服老张一家接受补偿而走访关怀14年。更何况,走访干部中还有其老同学存在。

后,大家很可能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街道动迁办主任和副主任在8月份曾向老张一家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启动依法征收(司法强拆)程序,虽然走程序需要时间,但一旦强制征收,老张一家将面临不再有弹性的更低补偿。一方面,这是动迁办的心理战术,老张一家在惊惧之下会失去反抗的意志,为了避免补偿真的降到更低只能同意搬迁;另一方面,老张一家的房子开始被征收是在14年前,14年间司法强拆程序都没有启动,这是很不正常的。

京尚拆迁律师推测,这种情形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老张一家在这个过程中有启动过某些法律程序,拖延了拆迁方启动司法强拆程序的脚步;第二种是存在法律不允许但现实中经常发生的“走后门”的情况;第三种是拆迁征收程序本身存在法律问题,不满足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因此只能一步步与被拆迁人协商、博弈。

但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都意味着对被拆迁人来说,想要实现拆迁维权,必须握有更多谈判筹码,能够迫使拆迁方有耐心与被拆迁人坐在谈判桌上;否则,被拆迁人往往只能被动挨打。

所以说,京尚拆迁律师并不鼓励被拆迁人做“钉子户”,一来这样可能会影响公共利益,增加拆迁方的博弈筹码;二来被拆迁人将承受外界的更多非议和心理压力,容易“在沉默中爆发,或者在沉默中灭亡”;最重要的是,并不是做钉子户就能维权成功,获得更高、特别高的补偿。

说到底,拆迁维权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被拆迁人试图通过自己的力量实现维权目的,往往比较艰难。这是非常客观的现实。假如被拆迁人真的有不动如山14年的决心,倒不如试着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维权,降低时间和金钱成本,提高维权的效益。不考虑自身实际状况,一味跟随别人的脚步,很容易使自己和家人受到更多的伤害

不管被拆迁人做不做“钉子户”,更重要的都是积极主动创造谈判条件,为自己争取谈判的筹码,唯有这样,才能不背离和平维权的初衷。

 


城市拆迁
京尚拆迁律师谈:做“最牛钉子户”,就能多拿拆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7-09-18 15:15阅读次数:

当第一例在道路拓宽项目中因认为补偿偏低拒绝搬迁、选择“钉”在原地的钉子户案例出现在新闻中时,人们还带着猎奇的心态将其当做矗立在道路中间的“奇特景观“看待,颇有些津津乐道。但随着各地各类型“最牛钉子户”被越来越多地报道出来,一部分对补偿条件不满的被拆迁人心思便活络了起来,开始抱着只要“钉”在原地就能如愿多拿补偿的幻想。

不得不说,这些“借鉴前人拒签经验”的被拆迁人在无奈之余,也有些无理智跟风之嫌。

在开始后文之前,京尚拆迁律师要先对有这种打算的被拆迁人说一句,钉子户,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就拿这次报道中僵持了14年终于搬迁的上海“最牛钉子户”老张一家来说,从2003年开始动员搬迁,到今天(9月15日)之前全部搬空交出钥匙,老张一家最初对补偿条件的期待是按照两个宅基地算,给六套安置房。但直至今年八月份老张最终签下补偿协议同意搬迁,老张也并没有如愿获得那六套安置房,那份一开始不被承认的宅基地证明仍旧未被认可。

对于外界盛传的“老张一家获得了6000万补偿款”,老张也只是无奈表示,并没有多拿到房子和钱。

根据新闻报道,老张一家最终获得了大中小三套动迁房,以及按照多子女政策享有的一套给老张已婚女儿的安置房,总共4套房子, 还有230万元补偿款,另有每年6万余元的过渡安置费。如果有经常关注拆迁补偿标准的朋友看到这里就会发现,老张一家僵持了14年获得的补偿也并没有超出旁观者的预期,相较14年日夜不安的生活来说,最终得到的这些补偿到底值不值得,已经很难定论了。

而在一些媒体剑走偏锋、独辟蹊径的采访通稿中京尚拆迁律师敏感地发觉出一些很关键的细节——比如媒体渲染的街道干部作为老张儿子的老同学,多年坚持走访慰问老张一家、以情动人的牌路;比如老张家长辈最初同意按照镇动迁办的补偿方式要一块宅基地,是老张儿子想要商品房不同意签字,老张一家最终反悔,之后才一直“钉”在原地14年;再比如今年8月老张最终签字前街道干部曾向老张表示再不签字搬迁将启动司法强拆程序,届时补偿条件会更低,老张一家也没有机会再“钉”下去......

结合这些细节,京尚拆迁律师认为,对其他被拆迁人来说,老张一家这十四年的坚持并没有什么广义上的正面指导意义。

先,如果做“钉子户”就能多获补偿,那么坚持了14年的老张一家没有理由不获得“天价补偿”。所以,就算在其他案例中有“钉子户”取得了远超最初的补偿标准的拆迁补偿,决定性的原因也不是“钉子户”。那么老张一家过了14年饱受非议的生活,补偿究竟有没有提高呢?

京尚拆迁律师认为,这个标准较一开始还是有提高的。所以说白了,拒绝搬迁仅仅是被拆迁人手里的一张辅助牌,拆迁补偿究竟能不能提高,靠的不是单纯“钉”在原地的毅力,而是能否在坚持的过程中借助法律手段打出更多好牌。

次,多数新闻通稿中都出现的关于拆迁办/街道干部关于政策必须“一脉相承”不能随意变动的坚持。但尽管秉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老张一家的拆迁补偿还是较最开始有所提升。所以拆迁动员干部在这十四年的走访、以情动人的工作过程中,其实不仅仅是在“感化”影响被拆迁人老张,这也是一个很明显的协商谈判的过程。

所以京尚拆迁律师必须向被拆迁人再次强调,拒绝搬迁、做“钉子户”只是为了保住房子,而房子不被推到的最大作用是,其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在谈判桌上的关键筹码。如果一开始老张家的房子就被推了,不知道大家会不会相信会有干部为了说服老张一家接受补偿而走访关怀14年。更何况,走访干部中还有其老同学存在。

后,大家很可能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街道动迁办主任和副主任在8月份曾向老张一家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启动依法征收(司法强拆)程序,虽然走程序需要时间,但一旦强制征收,老张一家将面临不再有弹性的更低补偿。一方面,这是动迁办的心理战术,老张一家在惊惧之下会失去反抗的意志,为了避免补偿真的降到更低只能同意搬迁;另一方面,老张一家的房子开始被征收是在14年前,14年间司法强拆程序都没有启动,这是很不正常的。

京尚拆迁律师推测,这种情形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老张一家在这个过程中有启动过某些法律程序,拖延了拆迁方启动司法强拆程序的脚步;第二种是存在法律不允许但现实中经常发生的“走后门”的情况;第三种是拆迁征收程序本身存在法律问题,不满足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因此只能一步步与被拆迁人协商、博弈。

但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都意味着对被拆迁人来说,想要实现拆迁维权,必须握有更多谈判筹码,能够迫使拆迁方有耐心与被拆迁人坐在谈判桌上;否则,被拆迁人往往只能被动挨打。

所以说,京尚拆迁律师并不鼓励被拆迁人做“钉子户”,一来这样可能会影响公共利益,增加拆迁方的博弈筹码;二来被拆迁人将承受外界的更多非议和心理压力,容易“在沉默中爆发,或者在沉默中灭亡”;最重要的是,并不是做钉子户就能维权成功,获得更高、特别高的补偿。

说到底,拆迁维权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被拆迁人试图通过自己的力量实现维权目的,往往比较艰难。这是非常客观的现实。假如被拆迁人真的有不动如山14年的决心,倒不如试着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维权,降低时间和金钱成本,提高维权的效益。不考虑自身实际状况,一味跟随别人的脚步,很容易使自己和家人受到更多的伤害

不管被拆迁人做不做“钉子户”,更重要的都是积极主动创造谈判条件,为自己争取谈判的筹码,唯有这样,才能不背离和平维权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