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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没拆,开始维权会不会早了?
更新时间:2017-10-19 13:50阅读次数:

首次面对征收拆迁的普通老百姓很容易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听闻要拆迁时就开始给自己和家人做心里建设,不断提醒自己要谨慎,不能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整个拆迁过程也都在保持高度警惕,对拆迁方说的每一句话都细细琢磨,尽量将每个步骤都拖到期限的最后才完成,但是等一切尘埃落定才发现,拆迁方使的尽是软招,而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按照拆迁方的程序走完了,房子也该交出去了。

可能有些朋友会觉得,老百姓也不是缺心眼,怎么会这样呢?但京尚拆迁律师根据实际经验告诉你,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有些遇到此类情形的被拆迁人常常存在这样的困惑:如果说拆迁方直接派人来捣乱甚至强拆,我们可以报警,可以找律师告他们,但是如果拆迁方并没有采取暴力措施,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补偿条件或者征收拆迁行为本身有问题,我能通过什么方式主张我的权利呢?房子没被拆,说维权会不会太早了点?

京尚拆迁律师告诉你:

拆迁维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太早!

如果征收拆迁程序以及补偿标准均不存在任何问题,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正常实现,那么后续针对侵权事实展开维权工作也就没有必要了。问题在于,如果拆迁方真的存在违法之处,那么即使你的房子暂时没有被强拆,拆迁方往往也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留有后招。

京尚拆迁律师来为大家举两个最常见的例子。

第一种可能是,拆迁方试图钻空子,将被拆迁人引导到司法强拆的路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拆迁方有足够的耐心,完全可以利用被拆迁人缺乏法律知识的弱点变违法强拆为合法强拆,这时候如果没有拆迁维权经验,被拆迁人很可能直接举白旗投降,中了拆迁方的下怀。

所以说,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即使拆迁方没有来拆房子,适时启动一些法律程序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是为了保住房子,避免房子被合法强拆,也是在为日后的维权大动作做铺垫,同时还能为被拆迁人增加谈判的筹码,一举多得。

另一种可能是拆迁程序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比方说项目并非公共利益需要,存在违法违规审批的情况,甚至根本没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又或者被拆迁人的房子根本就在经审批确认的征收红线范围外,本来不应该被征收,但是拆迁方为了商业利益等原因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子拉入拆迁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本身存在问题,不管拆迁方有没有强拆被拆迁人房屋的动作,违法、侵权事实都已经存在,被拆迁人完全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了解拆迁项目的全盘状况,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动开始维权。

很多被拆迁人的固有思维是,侵权行为(如强拆房子、打人毁物等)发生了才能开始维权,如果拆迁方一直没有这样的行动,那么被拆迁人就应该“以静制动”,等待拆迁方出招。但实际上,拆迁过程中的侵权并不仅仅发生在表面这么简单,维权也不是等到房子被拆了才能开始。

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被拆迁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必须要提前做好拆迁维权的铺垫和准备工作,必要时在律师的指导下主动出击,自己给自己铺出一条通往谈判桌的路,将对方从“神坛”上拉下来和自己平等开展谈判。如果被拆迁人一味被动等待,那么最后面临的很可能是房、钱两失的结果。

 


城市拆迁
房子还没拆,开始维权会不会早了?
更新时间:2017-10-19 13:50阅读次数:

首次面对征收拆迁的普通老百姓很容易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听闻要拆迁时就开始给自己和家人做心里建设,不断提醒自己要谨慎,不能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整个拆迁过程也都在保持高度警惕,对拆迁方说的每一句话都细细琢磨,尽量将每个步骤都拖到期限的最后才完成,但是等一切尘埃落定才发现,拆迁方使的尽是软招,而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按照拆迁方的程序走完了,房子也该交出去了。

可能有些朋友会觉得,老百姓也不是缺心眼,怎么会这样呢?但京尚拆迁律师根据实际经验告诉你,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有些遇到此类情形的被拆迁人常常存在这样的困惑:如果说拆迁方直接派人来捣乱甚至强拆,我们可以报警,可以找律师告他们,但是如果拆迁方并没有采取暴力措施,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补偿条件或者征收拆迁行为本身有问题,我能通过什么方式主张我的权利呢?房子没被拆,说维权会不会太早了点?

京尚拆迁律师告诉你:

拆迁维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太早!

如果征收拆迁程序以及补偿标准均不存在任何问题,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正常实现,那么后续针对侵权事实展开维权工作也就没有必要了。问题在于,如果拆迁方真的存在违法之处,那么即使你的房子暂时没有被强拆,拆迁方往往也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留有后招。

京尚拆迁律师来为大家举两个最常见的例子。

第一种可能是,拆迁方试图钻空子,将被拆迁人引导到司法强拆的路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拆迁方有足够的耐心,完全可以利用被拆迁人缺乏法律知识的弱点变违法强拆为合法强拆,这时候如果没有拆迁维权经验,被拆迁人很可能直接举白旗投降,中了拆迁方的下怀。

所以说,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即使拆迁方没有来拆房子,适时启动一些法律程序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是为了保住房子,避免房子被合法强拆,也是在为日后的维权大动作做铺垫,同时还能为被拆迁人增加谈判的筹码,一举多得。

另一种可能是拆迁程序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比方说项目并非公共利益需要,存在违法违规审批的情况,甚至根本没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又或者被拆迁人的房子根本就在经审批确认的征收红线范围外,本来不应该被征收,但是拆迁方为了商业利益等原因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子拉入拆迁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本身存在问题,不管拆迁方有没有强拆被拆迁人房屋的动作,违法、侵权事实都已经存在,被拆迁人完全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了解拆迁项目的全盘状况,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动开始维权。

很多被拆迁人的固有思维是,侵权行为(如强拆房子、打人毁物等)发生了才能开始维权,如果拆迁方一直没有这样的行动,那么被拆迁人就应该“以静制动”,等待拆迁方出招。但实际上,拆迁过程中的侵权并不仅仅发生在表面这么简单,维权也不是等到房子被拆了才能开始。

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被拆迁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必须要提前做好拆迁维权的铺垫和准备工作,必要时在律师的指导下主动出击,自己给自己铺出一条通往谈判桌的路,将对方从“神坛”上拉下来和自己平等开展谈判。如果被拆迁人一味被动等待,那么最后面临的很可能是房、钱两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