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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严禁环保关停禁养“一刀切”
更新时间:2018-06-20 10:26阅读次数:
前两年还在接受政府的鼓励和扶助,转眼就被以环保的名义关停禁养,这是近两年来许多企业、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中都遭遇过的生死考验。上面一道“不分青红皂白”的命令下来,说关停就关停,补偿没有,连个明确的说法都没有,这让很多企业主、畜牧养殖场主感到困惑和不满。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有许多有此类遭遇的当事人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厂子具体哪里有问题也不告诉我们个123,迷迷糊糊就被叫停,企业因此遭受了很大损失,法律上就没有什么规定和标准吗?难道老百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关于“环保禁养关停一刀切”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提及过不止一次。早在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后举行的发布会上农业部负责人就表示,《意见》提出了环保整治升级的要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要求地方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帮助被拆迁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同时也要照顾到被拆迁企业的合法利益,关停搬迁的同时给予合理补偿。

不仅如此,《意见》还指出,对于治理过程中侵犯企业(养殖场等)利益、违规动用经历参与征地拆迁、对违法违规拆迁行为不制止、征拆过程中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地方政府部门,中纪委、监察部将给予严厉打击。

《意见》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肆意关停拆迁养殖场等企业的地方政府起到了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遭遇环保关停禁养式拆迁的被拆迁人积极举报、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被拆迁企业来说无疑是有着极强正面意义的。

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进入多省(区)进行专项督查的同时,为了避免督察期间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再次指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对老百姓不负责任的形式主义做法。

《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在督察整改过程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对于各行各业中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确需停工整治的,依法实施。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在对养殖业进行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吗,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倾力推出的,要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在清理退出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除了具体整治工作要求外,《工作意见》中用较长篇幅明确指出,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对于过去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层层加码、级级提速问题要严格禁止。

最后,《工作意见》还提出,对于环保“一刀切问题”也要纳入督察范畴,要加强查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决杜绝环保督察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很多学校接受领导检查时,会紧急组织大扫除、临时开放往日“闭门拒客”的实验室和图书室,并要求学生对问话的领导说谎话、做样子,这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

环保督察过程中,也有许多被关停禁养的企业、养殖场成了类似的“牺牲品”,为了地方政府在督察组进驻过程中能够得到良好的评价付出了血泪代价。这样为了政绩漂亮就任意进行的环保关停禁养真的是合法的吗?显然不是!

不管企业是否真的存在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情况,整治处理工作都要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开展,而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一律“判处死刑”。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中央各部门一次次提出的明确要求。

如果有企业主正面临“一刀切”式的环保关停禁养侵权难题,京尚拆迁律师建议,不要再将时间浪费在困惑和愤怒中,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和赔偿。





农村拆迁
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严禁环保关停禁养“一刀切”
更新时间:2018-06-20 10:26阅读次数:
前两年还在接受政府的鼓励和扶助,转眼就被以环保的名义关停禁养,这是近两年来许多企业、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中都遭遇过的生死考验。上面一道“不分青红皂白”的命令下来,说关停就关停,补偿没有,连个明确的说法都没有,这让很多企业主、畜牧养殖场主感到困惑和不满。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有许多有此类遭遇的当事人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厂子具体哪里有问题也不告诉我们个123,迷迷糊糊就被叫停,企业因此遭受了很大损失,法律上就没有什么规定和标准吗?难道老百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关于“环保禁养关停一刀切”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提及过不止一次。早在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后举行的发布会上农业部负责人就表示,《意见》提出了环保整治升级的要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要求地方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帮助被拆迁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同时也要照顾到被拆迁企业的合法利益,关停搬迁的同时给予合理补偿。

不仅如此,《意见》还指出,对于治理过程中侵犯企业(养殖场等)利益、违规动用经历参与征地拆迁、对违法违规拆迁行为不制止、征拆过程中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地方政府部门,中纪委、监察部将给予严厉打击。

《意见》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肆意关停拆迁养殖场等企业的地方政府起到了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遭遇环保关停禁养式拆迁的被拆迁人积极举报、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被拆迁企业来说无疑是有着极强正面意义的。

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进入多省(区)进行专项督查的同时,为了避免督察期间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再次指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对老百姓不负责任的形式主义做法。

《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在督察整改过程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对于各行各业中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确需停工整治的,依法实施。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在对养殖业进行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吗,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倾力推出的,要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在清理退出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除了具体整治工作要求外,《工作意见》中用较长篇幅明确指出,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对于过去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层层加码、级级提速问题要严格禁止。

最后,《工作意见》还提出,对于环保“一刀切问题”也要纳入督察范畴,要加强查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决杜绝环保督察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很多学校接受领导检查时,会紧急组织大扫除、临时开放往日“闭门拒客”的实验室和图书室,并要求学生对问话的领导说谎话、做样子,这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

环保督察过程中,也有许多被关停禁养的企业、养殖场成了类似的“牺牲品”,为了地方政府在督察组进驻过程中能够得到良好的评价付出了血泪代价。这样为了政绩漂亮就任意进行的环保关停禁养真的是合法的吗?显然不是!

不管企业是否真的存在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情况,整治处理工作都要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开展,而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一律“判处死刑”。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中央各部门一次次提出的明确要求。

如果有企业主正面临“一刀切”式的环保关停禁养侵权难题,京尚拆迁律师建议,不要再将时间浪费在困惑和愤怒中,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