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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协议拆迁”该如何争取应得补偿?
更新时间:2018-08-01 11:27阅读次数:
京尚拆迁律师在之前分析“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的区别时曾经提到过,所谓的“协议拆迁”,实际上就是拆迁方回避征收法律规定,违法以类似交易的方式,通过与被拆迁人签订所谓的“拆迁协议”,行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之实。

换句话说,这样的“协议拆迁”是没有法律支持的。但在实践中,由于这种违法拆迁方式可以帮助拆迁方规避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缩短征收拆迁时间,压低补偿成本,加上有被拆迁人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的这一漏洞,因此成为了地方征收的“宠儿”。

曾有不少被拆迁人在咨询过程中反映,自己的房子正在面临拆迁,但村里却说,根据当地的补偿安置办法,自己能拿到的拆迁补偿只有每平米几百块。而在当地想购置一套房子,每平米房价却要大几千块。

提到征地拆迁应该进行的征地公告和其他征地报批文件,这些被拆迁人都表示没有见到过,其他的征地相关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程序等等更是闻所未闻。仅凭一纸不知是何部门、有无权限就发布的补偿安置办法就要求被拆迁人签字搬迁、交房交地,从形式上来说,就是典型的违规“协议拆迁”了。

如果说拆迁方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收工作,那么当它在某一程序进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被拆迁人可以把握相应阶段的救济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如果拆迁方从一开始就不按套路出牌,被拆迁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说说,自始违法违规的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该如何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开展维权活动,争取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
首先,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把握全局。

无论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查询村务(街道)信息,都是被拆迁人获取拆迁相关信息文件的重要方式。

被拆迁人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查询和公开申请明确拆迁项目的整体情况,确认拆迁项目究竟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拆迁方是否具备组织征地拆迁工作的权限等,然后根据得到的信息寻找依法维权的突破口。

其次,明确自身房屋价值,打好守城战。

在这类协议拆迁中,拆迁方的出招往往是出其不意的。很多被拆迁人就曾经遭遇过房屋突然变“违建”、“危房”的情况,被行政部门以“拆违、拆危”为由要求强制拆除。此时对被拆迁人来说,房子是交涉谈判的最重要筹码,在接到《限期拆除非法建设通知书》等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抓紧针对行政处罚和强执程序启动法律救济程序,拖延房子被强拆的脚步。
房子安全的同时,被拆迁人要积极把握与拆迁方的协商谈判机会,尽量争取在谈判过程中解决争议,获取合理补偿,及时离场。但拆迁补偿多少才合法合理,这是让很多被拆迁人都觉得迷茫的一个问题。

要价过高容易让自己陷入谈判僵局,且得不到法律支持,难以实现;拆迁方出价过低,难以保障被拆迁人较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基本原则,实践中更是屡屡让被拆迁人遭遇买不起新房无家可归的尴尬处境。

因此,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可以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明确自己的房屋价值,以及在拆迁中能够依法获得的补偿的价格范围,以保证在和拆迁方进行谈判时守住底价,并在不会使谈判崩盘的范围内争取更高补偿。

最后,以守法应违法,不浪费维权黄金时间。

很多被拆迁人习惯了拖延等待,以至于不少人在遭遇违法拆迁之初,总是刻意回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主动将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上,追求通过信访、找政府领导告状等方式维权,等着政府严查,等着拆迁方“良心发现”。但在这个过程中,部分碰壁的被拆迁人会试图“以恶制恶”,做出一些过激行为,陷入更深的困境。

京尚拆迁律师希望被拆迁人明白的是,这类拆迁项目违法漏洞多到可以用“俯拾即是”来形容,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以合法方式进行维权,争取应得的补偿,万万没有必要为了争一口气而“卖了孩子买笼屉”,去做得不偿失的试探。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深刻明白,有时候被拆迁人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因为不想也不敢与政府公权力、拆迁方或是开发商等“有钱有权”的势力敌对,只是想少吃些亏,能吃饱穿暖住踏实,过平凡安定的幸福生活。

但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对被拆迁人来说,最安稳、最快捷、最容易实现的拆迁维权方式,不是托熟人找关系,更不是以暴制暴用血泪来反抗,恰恰是大家认为既危险又缺乏胜算的法律。

不管拆迁方是在合法征收的大前提下在细节之处有违法违规的情形,还是如本文提到的这样,自始就是违法拆迁,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相当丰富的权利救济手段,被拆迁人应该把握住。

棚户区改造
遭遇“协议拆迁”该如何争取应得补偿?
更新时间:2018-08-01 11:27阅读次数:
京尚拆迁律师在之前分析“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的区别时曾经提到过,所谓的“协议拆迁”,实际上就是拆迁方回避征收法律规定,违法以类似交易的方式,通过与被拆迁人签订所谓的“拆迁协议”,行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之实。

换句话说,这样的“协议拆迁”是没有法律支持的。但在实践中,由于这种违法拆迁方式可以帮助拆迁方规避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缩短征收拆迁时间,压低补偿成本,加上有被拆迁人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的这一漏洞,因此成为了地方征收的“宠儿”。

曾有不少被拆迁人在咨询过程中反映,自己的房子正在面临拆迁,但村里却说,根据当地的补偿安置办法,自己能拿到的拆迁补偿只有每平米几百块。而在当地想购置一套房子,每平米房价却要大几千块。

提到征地拆迁应该进行的征地公告和其他征地报批文件,这些被拆迁人都表示没有见到过,其他的征地相关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程序等等更是闻所未闻。仅凭一纸不知是何部门、有无权限就发布的补偿安置办法就要求被拆迁人签字搬迁、交房交地,从形式上来说,就是典型的违规“协议拆迁”了。

如果说拆迁方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收工作,那么当它在某一程序进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被拆迁人可以把握相应阶段的救济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如果拆迁方从一开始就不按套路出牌,被拆迁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说说,自始违法违规的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该如何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开展维权活动,争取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
首先,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把握全局。

无论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查询村务(街道)信息,都是被拆迁人获取拆迁相关信息文件的重要方式。

被拆迁人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查询和公开申请明确拆迁项目的整体情况,确认拆迁项目究竟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拆迁方是否具备组织征地拆迁工作的权限等,然后根据得到的信息寻找依法维权的突破口。

其次,明确自身房屋价值,打好守城战。

在这类协议拆迁中,拆迁方的出招往往是出其不意的。很多被拆迁人就曾经遭遇过房屋突然变“违建”、“危房”的情况,被行政部门以“拆违、拆危”为由要求强制拆除。此时对被拆迁人来说,房子是交涉谈判的最重要筹码,在接到《限期拆除非法建设通知书》等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抓紧针对行政处罚和强执程序启动法律救济程序,拖延房子被强拆的脚步。
房子安全的同时,被拆迁人要积极把握与拆迁方的协商谈判机会,尽量争取在谈判过程中解决争议,获取合理补偿,及时离场。但拆迁补偿多少才合法合理,这是让很多被拆迁人都觉得迷茫的一个问题。

要价过高容易让自己陷入谈判僵局,且得不到法律支持,难以实现;拆迁方出价过低,难以保障被拆迁人较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基本原则,实践中更是屡屡让被拆迁人遭遇买不起新房无家可归的尴尬处境。

因此,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可以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明确自己的房屋价值,以及在拆迁中能够依法获得的补偿的价格范围,以保证在和拆迁方进行谈判时守住底价,并在不会使谈判崩盘的范围内争取更高补偿。

最后,以守法应违法,不浪费维权黄金时间。

很多被拆迁人习惯了拖延等待,以至于不少人在遭遇违法拆迁之初,总是刻意回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主动将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上,追求通过信访、找政府领导告状等方式维权,等着政府严查,等着拆迁方“良心发现”。但在这个过程中,部分碰壁的被拆迁人会试图“以恶制恶”,做出一些过激行为,陷入更深的困境。

京尚拆迁律师希望被拆迁人明白的是,这类拆迁项目违法漏洞多到可以用“俯拾即是”来形容,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以合法方式进行维权,争取应得的补偿,万万没有必要为了争一口气而“卖了孩子买笼屉”,去做得不偿失的试探。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深刻明白,有时候被拆迁人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因为不想也不敢与政府公权力、拆迁方或是开发商等“有钱有权”的势力敌对,只是想少吃些亏,能吃饱穿暖住踏实,过平凡安定的幸福生活。

但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对被拆迁人来说,最安稳、最快捷、最容易实现的拆迁维权方式,不是托熟人找关系,更不是以暴制暴用血泪来反抗,恰恰是大家认为既危险又缺乏胜算的法律。

不管拆迁方是在合法征收的大前提下在细节之处有违法违规的情形,还是如本文提到的这样,自始就是违法拆迁,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相当丰富的权利救济手段,被拆迁人应该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