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5636656

动迁案例

联系我们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20层
咨询电话:4009990618
Email: jingshanglawyer@163.com

动迁案例当前位置: > 动迁案例 >
拆迁补偿变医药费:被拖欠的过渡费该不该讨要?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5阅读次数:

       华商报讯,未央区草滩街某村村民,因村子拆迁于6年前搬到其他地方租住。村民老方说,因为无法回迁,所以村民们每人每月都能领到1050元的过渡费(临时安置补偿),由进行拆迁的开发公司发放。拆迁的前几年一直按时发放,但最近两年开始不按时发了,村民们比较着急。于是12月19日上午10时许,老方等50余村民赶到该集团办公地点去找一个姓朱的负责人询问过渡费的事。

       根据报道,老方等人去了后没见到该负责人朱某,而是由一位平时负责发放过渡费的田姓男子接待。等待一会儿后,村民来到马路边拉起横幅,这时姓朱的负责人回来了,让激动的村民们坐到4楼的会议室里商量,结果还是说没钱。
老方说,在等待过程中,有一名保安通知他离开会议室单独去谈,被他拒绝。第二次保安又来通知他离开会议室单独去谈时,他考虑到反正是要协商,就跟着出了会议室。离开会议室后,他跟着保安到了另一个办公室,朱姓负责人问老方什么时候带着村民回去,老方向他表示村民的事他一个人说了不算,结果朱姓负责人就喊来6个小伙子,直接蒙住老方的眼睛,将其拖进电梯里,然后对其拳打脚踢,之后又将其推进一辆汽车,将其蒙着眼睛带走。
报道中老方表示,对方称因为他不愿带着村民离开,所以只好强行将他带离,并威胁他以后少管闲事,过程中将他的手机夺走,后来将电话交还给老方,要求其打电话给村民让村民回去。
被老方拒绝后,对方将其放在了城外的路边。
村民王某则表示,老方离开很长时间还是不见人,田姓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此时拨打老方的手机则提示已关机,于是王某便报了警,在报警的同时,老方的电话接通,但王某认为明显能感觉到老方是被人控制着。
但是该公司负责人随后却向该报记者表示,该村村民过渡费用的确未及时发放,但在此前已经与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过沟通,保证在春节前发放。尽管老方并非村民代表,但是此前也参加了协商,而19日老方再次和村民聚集企业门前拉横幅是故意的。
王某说,当晚8时许,老方被送到医院检查。老方的女婿说,有民警也到医院了解情况,该公司方面也支付了一定的治疗费用。
原本是讨要拆迁安置费,最后却拿到了“医药费”,这真的正常吗?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原江律师专业处理征地拆迁及房产纠纷类案件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许多疑难案例。原江律师表示,在实际生活中,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三部分:(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以被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按平方米单价折价计算;(2)临时安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人在回迁前临时住房的租金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一定补贴,该项一般会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根据报道,本案中主要涉及的费用就是其中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实际生活中,该部分补偿往往是按照一定的周期分期支付的,实际生活中,前期正常发放、后期不闻不问的案例屡见不鲜。关于这部分,主要是以拆迁协议约定为准,在该种情况下,老方及该村村民完全可以向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寻求帮助,由律师制定合法有效的方案帮助他们讨要应得的安置补偿费用。
原江律师指出,村民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弱,往往会主观认为聚众示威的形式有效,但这恰恰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村民这样由着自己“闹事”讨要安置费,不但无法达成自己的诉求,反而会将自己陷入被动。
原江律师表示,如果遇到如本案中那样安置补偿费用被拖欠,或者其他拆迁征地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可以到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不要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贻误维权时机,甚至做出违法行为,将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拆迁安置补偿费被拖欠,讨要是必须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讨要的方式一定要正确才能有效。
 

动迁案例
拆迁补偿变医药费:被拖欠的过渡费该不该讨要?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5阅读次数:

       华商报讯,未央区草滩街某村村民,因村子拆迁于6年前搬到其他地方租住。村民老方说,因为无法回迁,所以村民们每人每月都能领到1050元的过渡费(临时安置补偿),由进行拆迁的开发公司发放。拆迁的前几年一直按时发放,但最近两年开始不按时发了,村民们比较着急。于是12月19日上午10时许,老方等50余村民赶到该集团办公地点去找一个姓朱的负责人询问过渡费的事。

       根据报道,老方等人去了后没见到该负责人朱某,而是由一位平时负责发放过渡费的田姓男子接待。等待一会儿后,村民来到马路边拉起横幅,这时姓朱的负责人回来了,让激动的村民们坐到4楼的会议室里商量,结果还是说没钱。
老方说,在等待过程中,有一名保安通知他离开会议室单独去谈,被他拒绝。第二次保安又来通知他离开会议室单独去谈时,他考虑到反正是要协商,就跟着出了会议室。离开会议室后,他跟着保安到了另一个办公室,朱姓负责人问老方什么时候带着村民回去,老方向他表示村民的事他一个人说了不算,结果朱姓负责人就喊来6个小伙子,直接蒙住老方的眼睛,将其拖进电梯里,然后对其拳打脚踢,之后又将其推进一辆汽车,将其蒙着眼睛带走。
报道中老方表示,对方称因为他不愿带着村民离开,所以只好强行将他带离,并威胁他以后少管闲事,过程中将他的手机夺走,后来将电话交还给老方,要求其打电话给村民让村民回去。
被老方拒绝后,对方将其放在了城外的路边。
村民王某则表示,老方离开很长时间还是不见人,田姓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此时拨打老方的手机则提示已关机,于是王某便报了警,在报警的同时,老方的电话接通,但王某认为明显能感觉到老方是被人控制着。
但是该公司负责人随后却向该报记者表示,该村村民过渡费用的确未及时发放,但在此前已经与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过沟通,保证在春节前发放。尽管老方并非村民代表,但是此前也参加了协商,而19日老方再次和村民聚集企业门前拉横幅是故意的。
王某说,当晚8时许,老方被送到医院检查。老方的女婿说,有民警也到医院了解情况,该公司方面也支付了一定的治疗费用。
原本是讨要拆迁安置费,最后却拿到了“医药费”,这真的正常吗?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原江律师专业处理征地拆迁及房产纠纷类案件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许多疑难案例。原江律师表示,在实际生活中,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三部分:(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以被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按平方米单价折价计算;(2)临时安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人在回迁前临时住房的租金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一定补贴,该项一般会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根据报道,本案中主要涉及的费用就是其中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实际生活中,该部分补偿往往是按照一定的周期分期支付的,实际生活中,前期正常发放、后期不闻不问的案例屡见不鲜。关于这部分,主要是以拆迁协议约定为准,在该种情况下,老方及该村村民完全可以向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寻求帮助,由律师制定合法有效的方案帮助他们讨要应得的安置补偿费用。
原江律师指出,村民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弱,往往会主观认为聚众示威的形式有效,但这恰恰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村民这样由着自己“闹事”讨要安置费,不但无法达成自己的诉求,反而会将自己陷入被动。
原江律师表示,如果遇到如本案中那样安置补偿费用被拖欠,或者其他拆迁征地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可以到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不要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贻误维权时机,甚至做出违法行为,将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拆迁安置补偿费被拖欠,讨要是必须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讨要的方式一定要正确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