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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遭遇遗产继承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4阅读次数:

案情回放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的爱人是叔伯兄弟,二人的父亲是亲生兄弟。原告和被告爱人的祖父拥有一处房产,在祖父母相继去世后,李某爱人和母亲自1991年就一直居住在此处,后来与李某结婚。1995年,当地政府在填表时将房屋的所有权确定为李某,并颁发了房屋所有证和土地所有证。原告孙某在发现此事后,以李某不是合法遗产继承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判定李某不是合法遗产继承人。
 
 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孙某起诉时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故原审判决李某不是遗产继承人,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法律规定。另外政府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由此,案件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在二审程序中,原告孙某的代理律师,京尚律师团的原律师发挥了重大作用。
 
针对李某的上诉理由,原江律师提出,孙某早在2004年7月份就已经通知李某搬出该争议房,李某抵赖不走,一审开庭时,孙某才发现政府给李某颁发了房产证,因此在发现侵权后,才于2005年提起行政诉讼,故不超过诉讼时效。
 
同时原江律师又提供了一条有力证据,即本案争议遗产,是孙某祖父去世后原本应由其子即孙某的父亲所继承,因此在孙某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遗产继承人理应是孙某,而不是李某。依据原江律师的有效辩护,法律最终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审判决。
 
 案件思考: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遗产继承律师,原律师的辩护显得相当稳妥,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这类案件中常被利用的证据,被告李某以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为理由请求改判,从1995年李某获得该房产证到2005年原告提起诉讼明显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限,遗产继承律师处理起来会比较棘手。
 
不过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律师为原告孙某提供了有力答辩,并有效利用了遗产继承案件的法律规则,针对被告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即利用了原告在2004年要求被告搬出该房产的事实,辩称原告在2004年才了解被侵权的事实,接住了在当事人对侵权行为不知情的情况下诉讼时限为20年的法律依据。
 
 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由此可以看出,孙某是该房产的遗产继承人是合法的,
 
最终京尚律师团原律师从大处着手,在小处击破,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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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遭遇遗产继承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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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的爱人是叔伯兄弟,二人的父亲是亲生兄弟。原告和被告爱人的祖父拥有一处房产,在祖父母相继去世后,李某爱人和母亲自1991年就一直居住在此处,后来与李某结婚。1995年,当地政府在填表时将房屋的所有权确定为李某,并颁发了房屋所有证和土地所有证。原告孙某在发现此事后,以李某不是合法遗产继承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判定李某不是合法遗产继承人。
 
 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孙某起诉时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故原审判决李某不是遗产继承人,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法律规定。另外政府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由此,案件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在二审程序中,原告孙某的代理律师,京尚律师团的原律师发挥了重大作用。
 
针对李某的上诉理由,原江律师提出,孙某早在2004年7月份就已经通知李某搬出该争议房,李某抵赖不走,一审开庭时,孙某才发现政府给李某颁发了房产证,因此在发现侵权后,才于2005年提起行政诉讼,故不超过诉讼时效。
 
同时原江律师又提供了一条有力证据,即本案争议遗产,是孙某祖父去世后原本应由其子即孙某的父亲所继承,因此在孙某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遗产继承人理应是孙某,而不是李某。依据原江律师的有效辩护,法律最终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审判决。
 
 案件思考: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遗产继承律师,原律师的辩护显得相当稳妥,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这类案件中常被利用的证据,被告李某以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为理由请求改判,从1995年李某获得该房产证到2005年原告提起诉讼明显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限,遗产继承律师处理起来会比较棘手。
 
不过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律师为原告孙某提供了有力答辩,并有效利用了遗产继承案件的法律规则,针对被告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即利用了原告在2004年要求被告搬出该房产的事实,辩称原告在2004年才了解被侵权的事实,接住了在当事人对侵权行为不知情的情况下诉讼时限为20年的法律依据。
 
 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由此可以看出,孙某是该房产的遗产继承人是合法的,
 
最终京尚律师团原律师从大处着手,在小处击破,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