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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书,找律师就能获得和有证一样的拆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7-08-14 13:32阅读次数:

经过长期持续的普法工作之后,大部分(准)被拆迁人都了解到一个关键问题——并不是无证房就没有拆迁补偿,甚至可以拿到与有证房同样(高)的补偿(作为部分或适当补偿的相对概念,以下称有证房为全额补偿)。但这份期待就引发了让拆迁人很困惑的另一个问题——只要找律师,所有的无证房都能拿到全额补偿吗

给出答案之前,我们首先要重申一个关键问题,任何律师接手一个案件,都是根据其自身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办案经验判断,认为当事人的诉求合法

所以比较严谨的说法应当是,委托专业拆迁律师,被拆迁人可以拿到相对更高额的补偿

如果将被拆迁人依法应得的补偿数额划分为1-10这十个等级的话,拆迁方主动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会更趋近于1,甚至通过违法方式使补偿低于合法范围最低值;而被拆迁人委托专业律师后获得的补偿会无限趋近于10,也就是在合法范围内能够争取到的最高补偿,而不是超出法律准许范围外的“敲诈”。

也就是说,律师如果给无证房被拆迁人可以争取全额补偿的建议,那么说明根据律师判断,被拆迁人依法应当获得全额补偿,并对成功运作有较高把握。

说到这里,大家迫切想知道的应该是,有哪些无证房律师都说争取全额补偿基本没可能呢?    

一、国有土地上被严格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

经常关注京尚拆迁律师的读者可能已经有所了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此前我们曾介绍过,关于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包括政策变更造成的无证、缺证房,是可以通过补正的方式依法取得全额补偿的;而被依法严格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依法是没有补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即使是这样的无证房,拆迁方也可能出于种种考虑给予被拆迁人人极少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帮助被拆迁人尽量争取将拆迁损失降低到最少。但被拆迁人如果想要获得全额补偿是于法无据的,也不会有律师鼓励被拆迁人在此种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方式争取全额补偿。

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没有土地所有证(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人)的。

大家都知道,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土地使用人享有使用权,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

而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最重要的确权依据就是土地权属证书。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地方政府进行确权发证的工作于2012年底前就应该已经完成,此后仍没有土地权属证书的情况应该是极个别且不正常的。如果被征收人此时没有特殊的理由和依据,争取全额补偿是非常困难的。

京尚拆迁律师此前也曾分析过关于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征收是否能够取得补偿的问题,在此要重新强调的就是,如果根据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被划分到不予补偿范围的无证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很难获得全额补偿,这个认定规则并不完全等同于认定违法建筑。尤其是在规定的时间点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无证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往往也不会被划入补偿范围。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和地方办法以一定标准作出划分后,被认定为不予补偿范围的无证房屋,一般没有可能取得全额补偿;即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少量补偿,数额也是极小的。

如果我们来做一下总结,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般情况下拆迁有无补偿、全额补偿还是部分补偿,判定的前提就是被拆迁人依法应当获得怎样的补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获得全额补偿的基本前提就是被拆迁人依法享有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通常情况下产权人应当进行确权登记并拥有权属证书;少数情况未登记/无证但能够进行补正的,即使没有证书也能够获得全额补偿。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划为不予补偿范围的土地房屋,被拆迁人在拆迁时将不能获得补偿(或只能获得拆迁方出于道义给予的极少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只要委托律师,真的就能“将黑的说成白的”,所有的无证房都能取得和有证房同样(高)的补偿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即将或正在被拆迁的无证房屋属于哪种情况,却苦恼于得不到补偿,不妨通过留言或电话的方式联系我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专业的分析和建议

 


农村拆迁
没有产权证书,找律师就能获得和有证一样的拆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7-08-14 13:32阅读次数:

经过长期持续的普法工作之后,大部分(准)被拆迁人都了解到一个关键问题——并不是无证房就没有拆迁补偿,甚至可以拿到与有证房同样(高)的补偿(作为部分或适当补偿的相对概念,以下称有证房为全额补偿)。但这份期待就引发了让拆迁人很困惑的另一个问题——只要找律师,所有的无证房都能拿到全额补偿吗

给出答案之前,我们首先要重申一个关键问题,任何律师接手一个案件,都是根据其自身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办案经验判断,认为当事人的诉求合法

所以比较严谨的说法应当是,委托专业拆迁律师,被拆迁人可以拿到相对更高额的补偿

如果将被拆迁人依法应得的补偿数额划分为1-10这十个等级的话,拆迁方主动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会更趋近于1,甚至通过违法方式使补偿低于合法范围最低值;而被拆迁人委托专业律师后获得的补偿会无限趋近于10,也就是在合法范围内能够争取到的最高补偿,而不是超出法律准许范围外的“敲诈”。

也就是说,律师如果给无证房被拆迁人可以争取全额补偿的建议,那么说明根据律师判断,被拆迁人依法应当获得全额补偿,并对成功运作有较高把握。

说到这里,大家迫切想知道的应该是,有哪些无证房律师都说争取全额补偿基本没可能呢?    

一、国有土地上被严格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

经常关注京尚拆迁律师的读者可能已经有所了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此前我们曾介绍过,关于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包括政策变更造成的无证、缺证房,是可以通过补正的方式依法取得全额补偿的;而被依法严格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依法是没有补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即使是这样的无证房,拆迁方也可能出于种种考虑给予被拆迁人人极少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帮助被拆迁人尽量争取将拆迁损失降低到最少。但被拆迁人如果想要获得全额补偿是于法无据的,也不会有律师鼓励被拆迁人在此种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方式争取全额补偿。

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没有土地所有证(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人)的。

大家都知道,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土地使用人享有使用权,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

而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最重要的确权依据就是土地权属证书。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地方政府进行确权发证的工作于2012年底前就应该已经完成,此后仍没有土地权属证书的情况应该是极个别且不正常的。如果被征收人此时没有特殊的理由和依据,争取全额补偿是非常困难的。

京尚拆迁律师此前也曾分析过关于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征收是否能够取得补偿的问题,在此要重新强调的就是,如果根据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被划分到不予补偿范围的无证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很难获得全额补偿,这个认定规则并不完全等同于认定违法建筑。尤其是在规定的时间点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无证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往往也不会被划入补偿范围。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和地方办法以一定标准作出划分后,被认定为不予补偿范围的无证房屋,一般没有可能取得全额补偿;即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少量补偿,数额也是极小的。

如果我们来做一下总结,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般情况下拆迁有无补偿、全额补偿还是部分补偿,判定的前提就是被拆迁人依法应当获得怎样的补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获得全额补偿的基本前提就是被拆迁人依法享有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通常情况下产权人应当进行确权登记并拥有权属证书;少数情况未登记/无证但能够进行补正的,即使没有证书也能够获得全额补偿。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划为不予补偿范围的土地房屋,被拆迁人在拆迁时将不能获得补偿(或只能获得拆迁方出于道义给予的极少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只要委托律师,真的就能“将黑的说成白的”,所有的无证房都能取得和有证房同样(高)的补偿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即将或正在被拆迁的无证房屋属于哪种情况,却苦恼于得不到补偿,不妨通过留言或电话的方式联系我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专业的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