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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们越来越抗拒拆迁
更新时间:2018-07-10 13:35阅读次数:
十来年前提到拆迁,人们是欣喜且期盼的。那时候听到最多的就是“XX家拆迁了/地被征了,赔了xx万的钱/好几套房子,什么时候才能轮得到我们啊”。很多8090后可能也有过家中亲戚长辈托亲拜友打听自家片区有没有被列入拆迁规划议程,竞相讨论拆迁到底什么时候才来的经历。

继“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之后,那段日子里还由拆迁衍生出一个新的概念——“拆二代”,喻指“拆拆更有钱”。不少人打趣,若有谁家里穷得讨不到老婆,只要用红漆在房子上涂个大大的“拆”字再圈个圈,带着女方家来看一看,这门亲事百分之百就算成了。

然而十几年过去,人们渐渐从“闻拆心喜”转变为“闻拆色变”。未经历拆迁的人仍旧沉浸在“xx家要拆迁暴富了”的幻想中,而遭遇过拆迁或正在经历拆迁的被拆迁人们却在向左是忍气吞声向右是奋起维权的分岔路口摇摆挣扎

拆迁真的能“致富”吗?假如一拆迁就能少奋斗十年,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抗拒拆迁,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在抱怨拆迁?回答这个问题前,京尚拆迁律师不妨先来和大家算一笔账。

很多人羡慕京城等一二线城市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动辄百万千万,听起来似乎是十八线小县城的劳动人民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巨款。然而这些拆迁户怀揣这笔“巨款”,却在同等地段买不来一间与自己原来的房子大小、条件相当的房子。这无疑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甫一出台时明确指出的“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相悖。

而普通人眼里的巨额补偿,其实顶天也只不过是将被拆迁人的原来就价值颇高的房产不动产一次性折合成现金来计算而已,是人家在拆迁之前本就已经积累了的财富,根本不算是因拆暴富。更罔论其实很多被拆迁人根本没有像法律规定的那样,拿到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同的拆迁补偿。

说完房子再来说说农村征地。举个征收补偿价格一打眼看就很“高”的例子。福建省某村果林被征,根据当地相关征地补偿方案,I级区域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补偿价为14000元/亩,加上每株数百到上千元不等(与市场价格、果树品种、果期等有关)的果树赔偿,家中承包十几亩果园的被征地农民看似能得到百万“巨额”拆迁补偿。

然而实际上这些种被征地农民原本每年都可以依靠果园获得收入,这是他们的生计事业。一经拆迁征收,即使他们表面上获得了“不菲”的征收补偿,计算下来也可能不过就是将他们未来几年内的收入一次性折现了而已。而失去果林之后,这些被征地农民该如何发展新的生计又成了决定一家人未来命运的大事。这样说来,与“授人以鱼还是授人以渔”的矛盾不可谓不相似。

然而,这样的看起来数目惊人但算下来也不过尔尔的补偿还不完全是被拆迁人一定能拿到的补偿。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如果不主动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去争取,最后到手的拆迁补偿往往比纸面上能算出来的还要少得多、可怜的多。

有被拆迁人曾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倾诉,自己家的房子被拆迁,回迁要等好几年不说,补偿的那些钱根本就不够买一套安置房,想顺利入住不小于原来房子的回迁房,家里还要想办法垫二十几万进去,更不要说装修费等杂项。说起来是从旧房子搬进了新房子,可中间过渡的几年的漂泊艰辛,以及换新房要付出的金钱,给了一家人不小的压力。
真的是国家在压榨被拆迁人吗?实际上并不是。

法律一条条一项项明文规定,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中央各部委也一次次发文强调,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妥善解决被征收人的居住、生活问题,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增长幅度,制定与之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

然而当征地拆迁实际发生时,总有苍蝇蛀虫罔顾法律、无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所谓的效率和政绩乱拆一气。更有甚者,私相授受,做尽贪腐之事,侵吞本属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款,甚至捏造虚假信息套取国家拆迁补偿,弄虚作假、欺上罔下,让国家无辜承担抱怨,让老百姓苦不堪言。

拆迁到底好不好,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答案。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有些被拆迁人宁肯住在已经有些老旧的房子里,也不愿意经历搬迁的一番折腾。也有被拆迁人原来的住房确实存在不便,需要通过拆迁改善居住环境。

然而不管是哪种情况,既然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进行依法征收,被拆迁人能配合时也就积极配合了。问题在于,实践中的拆迁并没有像法律政策中明确规定的那样给被拆迁人最大便利,反而由于地方政府征收过程中的胡乱作为,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深深的伤痛。

有被拆迁人泣言,拆迁侵权就是在侵害、逼迫老百姓,新闻里那些血拆案件中的“暴民”,也不过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和发泄自己的冤屈和不满。
京尚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欺上瞒下、套取国家补偿、侵害被拆迁人利益、侵占被拆迁人应得的拆迁补偿款,这些决不在国家和法律的容忍范围之内;同样的,被拆迁人以暴制暴、以违法犯罪行为泄愤,也绝不是任何人乐于见到的。

为了扫除基层黑恶势力,打击在征地拆迁等各个领域以权谋私的苍蝇,中央一直在积极行动。由上至下的治理也许很难在一天两天里有效渗透到最基层,但只要被拆迁人也振奋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由下至上地进行维权,两面夹击,一定能让那些贪婪的蛀虫得到应有的惩罚。

其实,被拆迁人真正抗拒的也许不是拆迁本身。政府依法开展征收工作,作为老百姓还是愿意积极支持、踊跃配合的。被拆迁人抗拒的,其实是让自己和家人跌落痛苦深渊的拆迁侵权才对。



农村拆迁
为什么人们越来越抗拒拆迁
更新时间:2018-07-10 13:35阅读次数:
十来年前提到拆迁,人们是欣喜且期盼的。那时候听到最多的就是“XX家拆迁了/地被征了,赔了xx万的钱/好几套房子,什么时候才能轮得到我们啊”。很多8090后可能也有过家中亲戚长辈托亲拜友打听自家片区有没有被列入拆迁规划议程,竞相讨论拆迁到底什么时候才来的经历。

继“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之后,那段日子里还由拆迁衍生出一个新的概念——“拆二代”,喻指“拆拆更有钱”。不少人打趣,若有谁家里穷得讨不到老婆,只要用红漆在房子上涂个大大的“拆”字再圈个圈,带着女方家来看一看,这门亲事百分之百就算成了。

然而十几年过去,人们渐渐从“闻拆心喜”转变为“闻拆色变”。未经历拆迁的人仍旧沉浸在“xx家要拆迁暴富了”的幻想中,而遭遇过拆迁或正在经历拆迁的被拆迁人们却在向左是忍气吞声向右是奋起维权的分岔路口摇摆挣扎

拆迁真的能“致富”吗?假如一拆迁就能少奋斗十年,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抗拒拆迁,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在抱怨拆迁?回答这个问题前,京尚拆迁律师不妨先来和大家算一笔账。

很多人羡慕京城等一二线城市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动辄百万千万,听起来似乎是十八线小县城的劳动人民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巨款。然而这些拆迁户怀揣这笔“巨款”,却在同等地段买不来一间与自己原来的房子大小、条件相当的房子。这无疑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甫一出台时明确指出的“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相悖。

而普通人眼里的巨额补偿,其实顶天也只不过是将被拆迁人的原来就价值颇高的房产不动产一次性折合成现金来计算而已,是人家在拆迁之前本就已经积累了的财富,根本不算是因拆暴富。更罔论其实很多被拆迁人根本没有像法律规定的那样,拿到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同的拆迁补偿。

说完房子再来说说农村征地。举个征收补偿价格一打眼看就很“高”的例子。福建省某村果林被征,根据当地相关征地补偿方案,I级区域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补偿价为14000元/亩,加上每株数百到上千元不等(与市场价格、果树品种、果期等有关)的果树赔偿,家中承包十几亩果园的被征地农民看似能得到百万“巨额”拆迁补偿。

然而实际上这些种被征地农民原本每年都可以依靠果园获得收入,这是他们的生计事业。一经拆迁征收,即使他们表面上获得了“不菲”的征收补偿,计算下来也可能不过就是将他们未来几年内的收入一次性折现了而已。而失去果林之后,这些被征地农民该如何发展新的生计又成了决定一家人未来命运的大事。这样说来,与“授人以鱼还是授人以渔”的矛盾不可谓不相似。

然而,这样的看起来数目惊人但算下来也不过尔尔的补偿还不完全是被拆迁人一定能拿到的补偿。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如果不主动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去争取,最后到手的拆迁补偿往往比纸面上能算出来的还要少得多、可怜的多。

有被拆迁人曾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倾诉,自己家的房子被拆迁,回迁要等好几年不说,补偿的那些钱根本就不够买一套安置房,想顺利入住不小于原来房子的回迁房,家里还要想办法垫二十几万进去,更不要说装修费等杂项。说起来是从旧房子搬进了新房子,可中间过渡的几年的漂泊艰辛,以及换新房要付出的金钱,给了一家人不小的压力。
真的是国家在压榨被拆迁人吗?实际上并不是。

法律一条条一项项明文规定,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中央各部委也一次次发文强调,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妥善解决被征收人的居住、生活问题,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增长幅度,制定与之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

然而当征地拆迁实际发生时,总有苍蝇蛀虫罔顾法律、无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所谓的效率和政绩乱拆一气。更有甚者,私相授受,做尽贪腐之事,侵吞本属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款,甚至捏造虚假信息套取国家拆迁补偿,弄虚作假、欺上罔下,让国家无辜承担抱怨,让老百姓苦不堪言。

拆迁到底好不好,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答案。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有些被拆迁人宁肯住在已经有些老旧的房子里,也不愿意经历搬迁的一番折腾。也有被拆迁人原来的住房确实存在不便,需要通过拆迁改善居住环境。

然而不管是哪种情况,既然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进行依法征收,被拆迁人能配合时也就积极配合了。问题在于,实践中的拆迁并没有像法律政策中明确规定的那样给被拆迁人最大便利,反而由于地方政府征收过程中的胡乱作为,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深深的伤痛。

有被拆迁人泣言,拆迁侵权就是在侵害、逼迫老百姓,新闻里那些血拆案件中的“暴民”,也不过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和发泄自己的冤屈和不满。
京尚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欺上瞒下、套取国家补偿、侵害被拆迁人利益、侵占被拆迁人应得的拆迁补偿款,这些决不在国家和法律的容忍范围之内;同样的,被拆迁人以暴制暴、以违法犯罪行为泄愤,也绝不是任何人乐于见到的。

为了扫除基层黑恶势力,打击在征地拆迁等各个领域以权谋私的苍蝇,中央一直在积极行动。由上至下的治理也许很难在一天两天里有效渗透到最基层,但只要被拆迁人也振奋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由下至上地进行维权,两面夹击,一定能让那些贪婪的蛀虫得到应有的惩罚。

其实,被拆迁人真正抗拒的也许不是拆迁本身。政府依法开展征收工作,作为老百姓还是愿意积极支持、踊跃配合的。被拆迁人抗拒的,其实是让自己和家人跌落痛苦深渊的拆迁侵权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