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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当拆迁遭遇纠纷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2阅读次数:
南方都市报10月24日讯,宜昌发生的一起由拆迁纠纷引发的诈骗案已审结。考虑到其有全额退赔骗款,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的情节,诈骗犯黄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拆迁和诈骗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直接关联,那么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原来,方某一家因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问题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听说此事的黄某便动起了歪心思。2015年7月24日,黄某来到方某家中,谎称自己有位“叔叔”有些门道,可以通过这位“叔叔”的关系帮其提高房屋拆迁补偿。之后,黄某给自己虚构了一个当地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管的身份,并将造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传给方某。同时,黄某还找人谎称是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来测量房屋面积到方某家中拍照。此外,黄某多次利用手机变声功能冒充其“叔叔”给方某打电话,骗取方某信任。
 
2015年7月至9月,黄某利用这些欺骗手段,以疏通关系或其它虚假理由,分28次骗取方某现金共计11.65万元人民币。
 
事发后,黄某家属将所骗款项全部退还给方某,方某对黄某予以谅解。
 
在本案中,方某一家的损失最后得以追回,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然而追根究底,此类事件一开始本就可以避免。
 
对一些住在落后社区的住户来说,拆迁本应是件好事,然而自拆迁这一概念出现开始,无数纠纷也随之产生。
 
京尚拆迁律师指出,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分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这三种方式。
 
无论是南京市梅家廊的老王家,还是“深圳华尔街”的蔡、张夫妇,又或者河南新密市91岁老人,诸多被媒体当做“趣闻”报道的“最牛钉子户”钉在原地不肯动的原因无非是对拆迁补偿存在不满。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对拆迁户来说,离开自己稳定的居所、离开自己辛苦经营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老窝”无疑是件天大的事。家要被拆了,首先产生的疑问就是:我能得到多少补偿?离开家之后我要怎么安置接下来的生活?
 
其实,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早已就补偿的方式及标准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根据条例,拆迁补偿中货币补偿的金额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当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为标准,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则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假如遇到黑心的开发商,为了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拼命压缩应付给拆迁户的补偿,那受压迫者肯定要奋起反抗。
 
问题是,该怎么反抗?
 
无数血与泪的案例无非说明了一个道理,与其与开发者“硬碰硬”,或者寄希望于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关系户”,倒不如趁早联系专业的律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拆迁补偿能否到位。
即使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了补偿款数额,仍旧有许多拆迁户无法及时、真正地取得约定的应得的补偿。要么是“拖字诀”,要么是拆迁办与开发商相互推诿,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件中屡见不鲜,甚至会发生还未补偿先行强拆的违规拆迁行为。
 
中国江苏网的一篇报道称,江苏连云港连云区中山东路墟沟老火车站东面的拆迁户吕先生就遇到这样的问题。签订拆迁合同后过了7、8个月,吕先生总共只拿到不到五分之一的拆迁补偿款。旧房子被拆了,没钱买新房,吕先生一家几乎沦落在外面流浪。吕先生多次催要无果,拆迁办一拖再拖,同批130多拆迁户都有同样遭遇。
 
三 能顺利回迁吗?
拆迁双方有时会通过拆迁合同约定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受偿的拆迁户往往又会遇到新的问题。
 
1、何时回迁,能否回迁。
房子拆了,地基打了,楼盖到一半,地产商跑了,这早已不算什么新鲜事。作为旁观者也许只是感叹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却意味着老房子没了,按时住上新房子也成了奢望。
 
2、约定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同。
拆迁合同上写的面积与实际交付的回迁房面积不同(回迁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也是回迁过程中常常发生的问题。如果不懂法律,这个时候回迁者心里就会犯嘀咕,害怕回迁过程中又被开发商“阴”一把。
 
其实,拆迁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也很容易产生纠纷或者违约的情形。被拆迁人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因为对法律法规认知的缺乏成为相对弱势的一方。
 
法律绝不是侵权人为非作歹的通行证,但我们万万不能让它成为受侵害者沉痛的墓志铭。如果因为不懂法甚至采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受侵害者反而会一失足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当遇到拆迁纠纷甚至强拆恶行时,因为畏惧吃哑巴亏或者为了反抗将维权变成侵权甚至触刑显然都是不明智的。
 
作为律师,看到许多案例中被拆迁人因为权益受到挤压,用不理智甚至非法的手段表达反抗,内心是无比沉痛的。这些问题本都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地解决,那些在拆迁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本都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但只是因为不懂法律,最后反而将自己和家人推向痛苦的深渊。
 

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的律师来解决,不要给在黑暗中作恶的人得逞的机会,也绝不将自己陷入更深的泥潭中去。
 

动迁案例
案例解读:当拆迁遭遇纠纷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3-31 15:52阅读次数:
南方都市报10月24日讯,宜昌发生的一起由拆迁纠纷引发的诈骗案已审结。考虑到其有全额退赔骗款,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的情节,诈骗犯黄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拆迁和诈骗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直接关联,那么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原来,方某一家因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问题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听说此事的黄某便动起了歪心思。2015年7月24日,黄某来到方某家中,谎称自己有位“叔叔”有些门道,可以通过这位“叔叔”的关系帮其提高房屋拆迁补偿。之后,黄某给自己虚构了一个当地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管的身份,并将造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传给方某。同时,黄某还找人谎称是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来测量房屋面积到方某家中拍照。此外,黄某多次利用手机变声功能冒充其“叔叔”给方某打电话,骗取方某信任。
 
2015年7月至9月,黄某利用这些欺骗手段,以疏通关系或其它虚假理由,分28次骗取方某现金共计11.65万元人民币。
 
事发后,黄某家属将所骗款项全部退还给方某,方某对黄某予以谅解。
 
在本案中,方某一家的损失最后得以追回,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然而追根究底,此类事件一开始本就可以避免。
 
对一些住在落后社区的住户来说,拆迁本应是件好事,然而自拆迁这一概念出现开始,无数纠纷也随之产生。
 
京尚拆迁律师指出,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分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这三种方式。
 
无论是南京市梅家廊的老王家,还是“深圳华尔街”的蔡、张夫妇,又或者河南新密市91岁老人,诸多被媒体当做“趣闻”报道的“最牛钉子户”钉在原地不肯动的原因无非是对拆迁补偿存在不满。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对拆迁户来说,离开自己稳定的居所、离开自己辛苦经营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老窝”无疑是件天大的事。家要被拆了,首先产生的疑问就是:我能得到多少补偿?离开家之后我要怎么安置接下来的生活?
 
其实,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早已就补偿的方式及标准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根据条例,拆迁补偿中货币补偿的金额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当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为标准,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则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假如遇到黑心的开发商,为了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拼命压缩应付给拆迁户的补偿,那受压迫者肯定要奋起反抗。
 
问题是,该怎么反抗?
 
无数血与泪的案例无非说明了一个道理,与其与开发者“硬碰硬”,或者寄希望于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关系户”,倒不如趁早联系专业的律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拆迁补偿能否到位。
即使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了补偿款数额,仍旧有许多拆迁户无法及时、真正地取得约定的应得的补偿。要么是“拖字诀”,要么是拆迁办与开发商相互推诿,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件中屡见不鲜,甚至会发生还未补偿先行强拆的违规拆迁行为。
 
中国江苏网的一篇报道称,江苏连云港连云区中山东路墟沟老火车站东面的拆迁户吕先生就遇到这样的问题。签订拆迁合同后过了7、8个月,吕先生总共只拿到不到五分之一的拆迁补偿款。旧房子被拆了,没钱买新房,吕先生一家几乎沦落在外面流浪。吕先生多次催要无果,拆迁办一拖再拖,同批130多拆迁户都有同样遭遇。
 
三 能顺利回迁吗?
拆迁双方有时会通过拆迁合同约定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受偿的拆迁户往往又会遇到新的问题。
 
1、何时回迁,能否回迁。
房子拆了,地基打了,楼盖到一半,地产商跑了,这早已不算什么新鲜事。作为旁观者也许只是感叹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却意味着老房子没了,按时住上新房子也成了奢望。
 
2、约定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同。
拆迁合同上写的面积与实际交付的回迁房面积不同(回迁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也是回迁过程中常常发生的问题。如果不懂法律,这个时候回迁者心里就会犯嘀咕,害怕回迁过程中又被开发商“阴”一把。
 
其实,拆迁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也很容易产生纠纷或者违约的情形。被拆迁人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因为对法律法规认知的缺乏成为相对弱势的一方。
 
法律绝不是侵权人为非作歹的通行证,但我们万万不能让它成为受侵害者沉痛的墓志铭。如果因为不懂法甚至采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受侵害者反而会一失足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当遇到拆迁纠纷甚至强拆恶行时,因为畏惧吃哑巴亏或者为了反抗将维权变成侵权甚至触刑显然都是不明智的。
 
作为律师,看到许多案例中被拆迁人因为权益受到挤压,用不理智甚至非法的手段表达反抗,内心是无比沉痛的。这些问题本都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地解决,那些在拆迁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本都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但只是因为不懂法律,最后反而将自己和家人推向痛苦的深渊。
 

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的律师来解决,不要给在黑暗中作恶的人得逞的机会,也绝不将自己陷入更深的泥潭中去。